根据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》(皖财教〔2023〕1406号)精神,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550.7万元,分配和使用办法如下:
一、分配方案
全椒县第九学校改扩建(小学部教学楼建设及配套设施)项目550.7万元。
二、资金使用办法
1.要严格执行《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》(皖财教〔2021〕710号),专项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,不得用于人员支出。
2.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,超过规定限额的项目必须走招标程序,通过政府采购实施。要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,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。要加大资金和项目公开力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3.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责任机制,严禁用于偿还债务、支付利息,严禁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,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。对于滞留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、虚列、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。
4.项目建设完成后,各校将项目合同、中标通知书(复印件)、验收报告(复印件)、发票(复印件)各一份送至局发展规划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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